
发布机构:榆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发布时间:2024-01-1111:42:5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YLCG2023-095J
二、项目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农学院计算机机房设备货物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榆林市汇丰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沙路馨富园9-1-401室
当事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榆林高新产业园区西环路1号

当事人:榆林市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柳营西路宏远小区西5排1层24号
当事人: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11楼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月4日,本机关收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农学院计算机机房设备货物项目中投标供应商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况报告》(榆政采字﹝2024﹞1号)。报告中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于2024年1月3日9时30分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采购农学院计算机设备货物项目(项目编号:YLCG2023-095J)”的开评标活动。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在标书雷同性分析系统中发现榆林市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榆林市汇丰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本机关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启动监督检查程序。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情况属实,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开通标书雷同性分析功能的通知》,该情形可以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农学院计算机机房设备货物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无效,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榆林市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榆林市汇丰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中的行为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榆林市财政局
2024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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